关于做好“奥运、国庆”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
为全力做好平安奥运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2008年7月3日苟仲文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特提出“奥运、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各重点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务必认真加以落实。
一、从实现平安奥运目标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确保实现平安奥运,是奥运筹办的重要内容,也是奥运成功的重要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7.3”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苟仲文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各重点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要按照《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要求,在奥运、国庆前夕开展一次内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下不安全因素:
1、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超市区域的客流控制,在奥运期间购物高峰期确保不发生人员拥挤,遇到客流过大情况,要采取坚决措施,控制客流。
2、超市的无购物出口必须确保1.5米宽度要求,防止出现客流密集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3、必须确保各楼层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在营业期间不得锁闭或被货物挤占。使用门磁控制的安全疏散通道门要在节日前夕进行统一的可靠性测试,确保机构动作保险可靠。
4、应急疏散广播要确保完好有效,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播放疏散信息,引导顾客进行安全疏散。
5、餐饮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按期清洗中餐操作间集烟罩和室外排油烟管道,防止火灾发生。
6、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对气瓶、连接软管进行可靠性检验,用餐区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加热火源的必须确保用餐区排风通畅,避免出现燃气泄露和煤气中毒造成的人员伤害。
7、各重点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自查活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要及时、到位。
三、加强应急值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各重点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强化奥运及国庆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在奥运、国庆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商务局。
各重点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迅速对本企业和本系统奥运、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制定《“奥运、国庆”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我区商业零售、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加强“奥运、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和信息沟通,特提出要求如下:
自8月1日起,启动安全生产日报制度,各企业要确定1-2名信息员,每天下午16:00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8月1日前将信息员的姓名、座机号码、手机号码报送至区商务局法制科。
各单位务必在8月1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电子版会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至区商务局法制科。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1号
值班电话:
周一至周五: 69372744(白天)、69373931(白天)
休息日:69372702(昼夜)
联系人:白雪、杜永刚
附件:信息员联络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商业零售 餐饮 奥运 国庆 安全生产 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商务局 2008年7月21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
信息员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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