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房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
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相关部门要求,特制定了《房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法(试行)》。经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房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保密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属性审核适用本制度。本办法中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苗宗启 区市政管委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潘 康 区市政管委党组副书记
王学海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杨文淑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毛 林 区市政管委纪检组组长
郭 安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吴家顺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高国长 区市政管委党组成员
张炳臣 区市政管委工会主席
王大勇 区市政管委正处级调研员
张战鹏 区市政管委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本单位办公室主任担任。
第五条 本单位信息公开审查机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审查。
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经权利人(第三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公开。
第六条 本单位在公开信息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保密审查:
(一)提出政府信息属性。政府信息的制作或获取科室根据政府信息的内容,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属性。属于不予公开的,应注明理由并附不予告知信息答复预案。
(二)核实政府信息属性。政府信息的制作或获取科室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形式(管委红头文件以行文程序单/资金类行文程序单形式)送本单位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本单位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管委红头文件以行文程序单/资金类行文程序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意。延长答复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到第三人利益的,审查机构应征求第三人意见,如第三方在规定时间未答复的,视作不同意公开,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的期限内。
(三)确定政府信息属性
根据本单位保密审查机构的意见,主管领导确定政府信息属性。对不能确定的,报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或区保密局确定。对于本单位和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文的,如本单位是主发机关,则由本单位协商各发文单位确定政府信息属性。
(四)编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确定的政府信息属性,各科室按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将信息编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即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
第七条 对于本机关依法解密的政府信息,其公开属性依本制度的审查程序确定。
第八条 加强保密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能力和水平,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九条 本办法由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房山市政管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
2.行文程序单(新)
3.资金类行文程序单(新)
房山市政管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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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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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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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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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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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属性及原因 |
拟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不予公开理由(不予公开填写):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正在处理□ 影响执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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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领导
小组办公室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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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行 文 程 序 单
编号:FSSZ-GC/JL-BG-34 收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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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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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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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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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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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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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属性及原因 |
拟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不予公开理由(不予公开填写):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正在处理□ 影响执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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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科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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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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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科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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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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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
主管(保密领导小组主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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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发:
年 月 日 |
资金类行文程序单
编号:FSSZ-GC/JL-BG-05 收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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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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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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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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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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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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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属性及原因 |
拟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不予公开理由(不予公开填写):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正在处理□ 影响执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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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科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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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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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科主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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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科室主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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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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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领导小组主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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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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