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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燃气企业联合检查情况通报
房市政管字[2008]129号      日期:2008-06-05

房山区燃气供应企业安全联合检查情况

     

各燃气供应企业:

根据市市政管委425日召开奥运期间燃气供应保障维稳工作和市级安全隐患消除工作会精神,为确保奥运会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给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512日至19日,区市政管委联合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房山消防支队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区域内燃气供应企业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奥运会期间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保障的统一要求,此次检查共对区域内52家燃气供应企业中的49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另外三家燃气供应企业因停业检修或道路施工暂未列入此次检查范围)。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消防档案、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燃气供应设备是否年检,服务是否规范、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等。总体情况如下:

目前,房山区现有液化气储罐厂(站)17座,大部分建于1995年以后,自2004年以来,各站都先后经过了大检修,现设施运行正常,有市技监局颁发的《充装许可证》和市市政管委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现有液化气换瓶站和天然气站35个,除4个自管站外,均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

检查中,各燃气供应企业对安全工作都十分重视,建立了安全制度并进行每日巡查,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规范作业,消防设施基本齐全,大部分液化气钢瓶都能按照检测要求按时送有资质的检修厂检修,并适时进行安全演练。

二、存在问题

此次检查,除对燃气供应企业进行普查外,亦对燃气经营许可安全评价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燃气供应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个别站安全记录不全。

(二)部分换瓶站个别钢瓶过期、站内环境较差。

(三)安全培训计划、记录不健全。

(四)个别CNG供应站槽车进站程序需规范。

(五)个别液化气站消防池缺水。另有些老站由于建站时间较早,建站时实行的是消防安全许可证,2004年消防条例修改后改为消防审核意见,有些老站不知情,尚未补办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六)针对燃气储罐等特种设备的应急演练应当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针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限期整改要求,整改后复查。

(二)各燃气企业要对储罐厂(站)的喷淋设施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提前检修,使高温时能正常喷淋降温,以保安全渡夏。

(三)各燃气企业要继续加大对用气单位和个人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燃气供应企业的安全运行和向居民正常供气。

(四)各燃气企业要加强值班,坚持领导带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提前备足气源,确保正常供应,奥运会期间价格不得浮动,确保价格和市场稳定。

(五) 要求各燃气供应企业近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精神,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工作。企业领导要亲自挂帅,责成专人负责把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确保我区奥运期间燃气供应保障和维稳消隐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房山区燃气供应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房市政管字[2008]129号附件:燃气检查情况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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