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构建勤政保障体系深入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相关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的要求,根据房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构建勤政保障体系深入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市政管委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是推动政府管理进一步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推行“四项制度”,使服务过程制度化, 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二、目标任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工作作风,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把自己的言行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 “四项制度”的实施,全委要实现五大目标。一是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明显改观;二是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显著提高;三是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有较大进步;四是广大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较快提升;五是人民群众对我委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幅度上升。
三、工作要求
“四项制度”的推行是依法行政,转变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树立市政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全委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熟知每条规定内容,深刻理解“四项制度”的实质。通过学习做到人人熟知“四项制度”,人人遵守“四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四项制度”。通过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
为保障“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使之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成为全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对执行“四项制度”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对执行不利甚至违反“四项制度”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市政管委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扣除绩效奖励,追究行政责任。
为做好此项工作,管委机关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9361264,受理科室为监察科,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附件 1.房山区市政管委服务承诺制度
2.房山区市政管委首问责任制度
3.房山区市政管委限时办结制度
4.房山区市政管委一次性告知制度
5.房山区市政管委职责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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