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房山区户外广告突发事件专项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我委拟定了《房山区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房山区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户外广告事件,尽可能减少事故损失,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全区户外广告综合管理、事故应对和抗风险能力,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定义
户外广告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指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两侧、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地面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和广场、建筑物、构筑物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因自身运行、灾害性天气、地震等以及第三方原因影响,对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和人员财产造成危害的突发事故。
二、指导思想
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在具体组织实施中,要充分利用地区和部门各种资源,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综合协调的原则,积极有效、有序进行。同时,将预防、预警机制与应急处置能力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健全和完善区乡(镇)一体化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指挥和有效处置机制,不断提升区、乡(镇)两级主管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处置能力。
三、事件等级
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有关事件等级的划分标准,结合户外广告设施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户外广告突发事件等级可划分为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事件(Ⅳ级)两个级别。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政通路周边地区及拱辰大街、西潞大街、北关东西路、南关东西路、房山南北东西大街等主要商业街,发生因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施结构性损毁、坠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人员伤亡的事件;
2.京周公路、京保路、长虹路等公路沿线,发生因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施结构性损毁、坠落,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伤亡的事件;
3.本区行政辖区内京石高速路、六环路沿线,发生因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施结构性损毁、坠落,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15人以上伤亡的事件;
(二)一般突发事件(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政通路周边地区及拱辰大街、西潞大街等繁华商业街发生因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施结构性损毁、坠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人员伤亡的事件;
2.京周公路、京保路、长虹路等公路沿线,发生因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施结构性损毁、坠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伤亡的事件。
四、组织机构
成立房山区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苗宗启 区市政管委主任
副组长: 刘 金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王聚成 房山公安分局局长
周德运 区安监局局长
张建国 区卫生局局长
张克军 房山交通支队支队长
吴家顺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成 员:街道办事处主管副主任、各乡镇主管副乡镇长、辖区内具有户外广告设施的广告公司经理(具体人员名单、联系方式附后)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市政管委广告办,办公室主任:孙 建
五、职责分工
(一)预警和预防
区市政管委:
1.负责房良两城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日常巡察,办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安全隐患举报工作,对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令管理责任人立即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转区城管大队督促落实。
2.做好重要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和灾害性天气期间乡镇户外广告监督检查工作。
区城管大队:
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责令立即排除隐患,不能立即排除隐患的,责令限期排除,在限期改正期间,责令管理责任人在安全隐患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逾期未改正者,依法实施处罚。
(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区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全权指挥;负责上报市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市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直接参与Ⅲ级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等事故调查工作。
区市政管委:负责对突发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责任主体认定;负责协调配备紧急处置所必须的车辆、设施,确保在短时间内提供紧急处置所必须的车辆、抢险设施装备;负责起草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市政管委户外广告专项应急办公室备案。
房山交通支队: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疏导,保证应急人员、车辆通行。
区卫生局:负责救治受伤人员;负责运送伤亡人员。
房山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任务。
区安监局: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区城管大队、事故发生区域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配合区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恢复。
各成员单位及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做好预防和应急响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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