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统计所、良乡工业开发区: 根据北京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部署统计“五五”普法学习工作的通知》(京统法宣[2007]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我区统计普法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增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为统计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法学习对象 (一)区统计局、调查队领导及各科室、各统计所工作人员。 (二)区各委、办、局主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三)全区在地统计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普法学习组织及工作分工 (一)普法学习组织和培训安排 1.区统计局法规科负责全区普法学习《通知》的制定和工作部署;组织下发全区统一普法教材及培训课件;负责对本机关各科室、各统计所、良乡工业开发区普法骨干的培训;组织落实本《通知》确定的学习、培训、考试、注册、核发《普法合格证》等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其工作落实情况。 2.各统计所、良乡工业开发区负责组织所管理的统计报表单位的培训任务;组织落实本《通知》确定的学习、培训、考试、注册、核发《普法合格证》等各项工作。 (二)普法学习注册 统计“五五”普法学习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参加学习的人员应以报表单位集体注册登记,并按照统计关系,由区统计局法规科和各统计所、良乡工业开发区分别负责实施。具体分工是: 区统计局法规科负责组织本机关工作人员注册登记;各统计所、良乡工业开发区负责组织所管理的统计报表单位参普人员的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表全市统一格式,一式三份。两份报区统计局法规科,一份由组织单位留存备查。 (三)普法学习考试 普法学习结束,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考试。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由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各统计所、良乡工业开发区按照普法注册范围分别负责组织考试和阅卷工作。 三、普法学习形式及教材 以自学为主、辅导为辅,结合统计年报工作布置会及举办各类统计法制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 普法学习使用全市统一教材《统计法知识200问》、《行政法知识200问》和相关普法学习课件。 四、具体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2007年10月底前,参加全市组织的普法骨干培训。11月底前,完成对各专业科室和各统计所、良乡工业开发区普法骨干的培训。 (二)2008年4月底前,完成在地统计规模以上统计报表单位的普法学习、考试、注册工作。 (三)2008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统计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注册工作。 (四)2008年7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学习注册登记表和工作开展情况。注册登记表和试卷分别装订成册留存,经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后,核发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
注:全市统一普法学习教材《统计法知识200问》、《行政法知识200问》、统计“五五”普法培训学习试卷和全市统一格式注册登记表,从北京统计信息网(www.bjstats.gov.cn)“统计方圆”学习园地栏目下载打印(A4纸)。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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