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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创体育健身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部、委、办、局、公司、企、事业单位,中央市属单位,学校、社区:
为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的实施,落实房山区“十一五”体育发展规划,营造奥运氛围,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体育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推动房山区体育事业的发展,房山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委员会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全区开展争创房山区体育健身示范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单位、体育示范学校、体育健身示范社区活动,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努力争优创先,为房山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富裕、靓丽、文明、和谐现代化新房山做出贡献。
附:房山区体育健身示范乡镇评选办法及标准
房山区体育健身示范单位评选办法及标准
房山区体育示范校评选办法及标准
房山区体育健身示范社区评选办法及标准
房山区体育健身示范村评选办法及标准
房 山 区 体 育 局
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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