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单位文件» 房山区卫生局» 关于印发《房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度和2008年度筹资补偿政策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房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度和2008年度筹资补偿政策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
京房农合办[2007]7号   卫生局   日期:2007-12-05

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点医疗机构:

《房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度和2008年度筹资补偿政策调整方案》已经六届政府第26次区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房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度

和2008年度筹资补偿政策调整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根据京政办发[2007]55号、京卫农字[200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2006-2008年度补偿方案进行调整补充。

一、2007年度筹资补偿政策调整标准

(一)、2007年筹资补助标准:根据京政办发[2007]55号、京卫农字[2007]7号文件精神,人均筹资增加85元,市政府50元,区政府35元。

2007年筹资补助调整情况表

出资方

分档(元)

一档(185元)

二档(205元)

三档(245元)

90

90

90

55

55

55

乡(镇)

20

20

20

个人

20

40

80

(二)、2007年报销调整标准:

1、慢病、大额门诊费用列入报销,报销标准按相应档次相应比例予以支付。

①报销比例:一档45%,二档50%,三档55%。

②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800元。

③报销封顶额:一档5000元,二档10000元,三档15000元。

2、提高住院及门诊特病费用报销标准:在本年度相应级别医院、相应档次报销比例基础上,按核准报销费用的10%提高报销。标准调整前已享受住院报销的,在本年度相应级别医院、相应档次报销比例基础上,按核准报销费用的10%予以补报。

3、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住院报销年最高封顶金额分别由一、二、三档的5、6、7万元提高为6、7、8万元,独生子女家庭年最高封顶金额在上述基础上相应增加1万元。

2007年政策调整后住院报销比例

级别

核准报销费用(元)

报销比例(%)

185元标准

205元标准

245元标准

<5000

70

75

80

5001-10000

75

80

85

10001-20000

80

85

90

>20001

85

90

95

501-5000

50

55

60

5001-10000

55

60

65

10001-20000

60

65

70

>20001

65

70

75

2001或1501-10000

40

45

50

10001-20000

50

55

60

>20001

55

60

65

封顶

万元

6

7

8

二、2008年度筹资补偿政策调整标准:

(一)、2008年筹资补助标准:各级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每年补助为:(1)市政府135元;(2)区政府105元;(3)乡(镇)政府40元;(4)个人出资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40元(有条件的乡镇、村可适当对经济困难家庭给予补助);(5)被民政局批准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持有残疾证的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个人出资由区政府予以补助。2008年人均筹资320元,今后两年,市、区、乡三级政府补助资金每年固定增加100元。2009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420元,2010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20元。鼓励村集体和农民逐年增加筹资比例。

2008年筹资情况表

乡镇

个人

人均筹资

预计参合人数

预计筹资金额

135元

105元

40元

40元

320元

394699人

12630万元

(二)、2008年度报销调整标准:

1、报销项目:门诊、住院均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项目。

2、门诊费用按相应级别医院、相应报销比例予以支付;取消当年家庭出资总额门诊报销;在定点社区站(室)就诊享受区内一级医院报销标准。

①报销比例: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45%,三级医院35%。

②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零起付,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参合年度内,门诊费用可累计报销,同级别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起付线只计一次;不同级别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减去相应起付线按相应比例报销。

③报销封顶额:一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6000元,三级医院10000元。

2008年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医院级别

核准报销

费用(元)

报销比例(%)

报销起付线(元)

封顶额(元)

卫生院

>0

55

0

3000

区级医院

>300

45

300

6000

市 级 及

区外医院

>800

35

800

10000

3、住院及门诊特病费用按相应级别医院、相应比例报销。

①16岁(含)以下未成年人,60岁(不含)以上参合者,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报销时以独生子女证为准),被民政局批准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持有残疾证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报销时提高5%,上述两个(含)以上条件同时具备时只提高5%。使用中医、中药、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时提高5%。

②报销封顶额:16岁以上12万元,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报销时以独生子女证为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万元;有独生子女证或准生证的16岁(含)以下未成年人20万元;计划外生育的未成年人封顶12万元。

③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2008年住院报销比例

医院级别

核准报销费用(元)

报销比例(%)

封顶金额

卫生院

101-3000

70

16岁以上12万元,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报销时以独生子女证为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万元;有独生子女证或准生证的16岁(含)以下未成年人20万元。计划外生育的未成年人封顶12万元。

3001-5000

75

>5001

80

区级医院

501-5000

55

5001-10000

60

>10001

65

市 级 及

区外医院

1001-10000

45

10001-20000

50

>20001

55

④参合农民除急诊外,在区外医院就诊需持区内二级以上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方可报销。二级医院在开具转诊证明后一周内,由医院将转诊证明送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备案,未备案的不予承认。在区外医院就诊无转诊手续的,报销时起付线翻番,相应报销比例降低10%。同时,在区外医院就诊报销时应提供本人住院病历复印件。

4、为适应医疗服务模式转变的要求,定期掌握和预测疾病发病情况,提高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每年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列支一部分资金,为60岁以上参合农民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5、建立“二次补偿”制度,每人每年预留50元作为二次报销资金(京政办发[2007]55号文件规定)。参合农民当年享受门诊、住院报销后,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可享受二次报销。同时参与其它形式报销的,在核准报销费用中扣除几方实际报销金额。参与其它形式报销的,在相关部门报销后,要将有关报销材料及时返送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备案。

 6、根据市卫生局建立村级用药制度以及医疗服务模式转变的要求,2008年我区开始建立村级用药制度及对疾病发生事先干预控制试点工作。每年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不足部分政府再给予适当支持,以政府招标的形式采购一些村级用药和慢性病门诊用药(加工成小包装、简包装,明码标价,注明房山区合作医疗专供药、非卖品),实行免费供应。选择平原、山区各1-2个乡镇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在全区推广。疾病发生事先干预控制从慢性病开始,慢性病种类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目录根据市村级用药目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合作医疗专家组确定,患者自愿参加,签定协议后凭医生处方或医嘱免费供药。

7、为解决长阳、青龙湖两镇与丰台区接壤周边村民(长阳镇的大宁村、独义村、温庄村、稻田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高佃一村、二村、三村、四村,青龙湖镇的辛庄村、芦上坟村、庙耳岗村、大苑村、青龙头村及南四位村)就近就医的问题,确定航天部731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时享受区内二级医院待遇。

三、说明事项

1、本方案是对《房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6-2008年度)》的补充与完善。

2、风险基金按当年统筹资金的10%预留。

3、参合年度内,可同时享受住院及门诊费用报销;

4、“一老一小”之外无任何医疗保障的居民,2008年度允许参加合作医疗。

5、本方案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7年12月5日起执行。

 

· 房山火炬手风采
· 关于房山信息网邮件系统升级事项的通知
·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紧急通知
· 房山区市政交通一卡通购卡、充值、退卡点
 
关于我们 | 隐私保护 | 添加收藏
Copyright 2007 Beijing Fang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房山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北京市房山区信息中心设计制作
京ICP备05007183号
webmaster@bjf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