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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街道、乡镇、委办局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的通知
京房卫防委办[2006]5号   卫生局   日期:2007-11-22

各街道、乡镇政府,相关委办局,医疗卫生机构:

充分发挥街道、乡镇、部门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区卫生防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各街道、乡镇、委办局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病措施,控制我区艾滋病的发病与流行,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00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街道、乡镇、委办局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

 

一、区卫生防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制定全区防治艾滋病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定期组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年终考核评估;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负责全区艾滋病防治信息反馈和工作联系。

3、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4、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区委宣传部

1、制定全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督促新闻宣传机构实施。

2、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艾滋病宣传报道工作。

3、制定新闻媒体免费刊播艾滋病防治专题节目及公益广告的措施,并督促执行。

三、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1、配合卫生等职能部门做好职工、青年、妇女防治艾滋病知识的普及教育。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2、在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中做好宣传工作。

3、组织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帮助工作。

4、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1、协同卫生等部门制定全区艾滋病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按规定将艾滋病防治、科研机构及血站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五、区财政局

1、落实对艾滋病患者免费进行抗病毒治疗、对经济困难艾滋病患者相关疾病治疗药物费用给予适当补助的政策。

2、按北京市规定标准安排区乡两级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3、落实对农村艾滋病感染者家庭免除农业税及农业附加税的政策。

4、会同人事、卫生部门对直接与艾滋病患者接触的医务人员发放特殊津贴。

5、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1、配合卫生部门在孕产妇中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措施。

2、配合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实施娱乐场所100%安全套使用项目,为相关单位免费提供适量的安全套;配合卫生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

3、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开展咨询和技术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的技术。

4、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区农业委员会

会同卫生部门做好农村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八、区文化委员会

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在娱乐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将艾滋病科研项目列入区科研项目,发挥我区中医药优势,会同区卫生局组织专家探索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方法。

2、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普宣传和有关技术服务。

3、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区教育委员会

1、负责在全区大中专院校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教育,开课率达到100%,每学期不少于4个学时。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对青少年学生中艾滋病感染者就学政策,督导免除艾滋病患者子女、艾滋病孤儿及儿童艾滋病感染者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学杂费。对符合高中入学条件者,资助其完成学业。

3、组织编制适用于学生的艾滋病宣传资料和影像制品,并在学校发放。

4、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非本区教师艾滋病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5、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区民政局

1、负责将农村艾滋病感染者困难家庭纳入农村特困人口救助范围,落实有关生活救助及医疗救助政策;将城区贫困艾滋病感染者家庭纳入低保范围,落实有关生活补助及医疗政策。

2、对确实无能力安葬死亡艾滋病患者的家庭给予安葬经费补助。

3、负责落实无人领养或收养的艾滋病孤儿入住公立福利机构;对收养或寄养艾滋病孤儿的家庭,按入住公立福利机构同等标准给予补助;将艾滋病孤老列入五保对象,实行集中或分散供养。

4、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区公安分局

1、负责查禁、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追究恶意传播疾病的艾滋病感染者的责任。

2、配合卫生部门对艾滋病流行高危人群和场所进行调查,落实宣传防治措施。

3、配合卫生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场所进行流行病调查、监测检验工作,落实防治宣传措施以及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

4、配合卫生部门对自愿戒毒机构、强制戒毒所、看守所和拘留所中的吸毒、卖淫、嫖娼人员和性病患者进行艾滋病检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完成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监测工作;负责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5、会同各乡镇政府督促居委会和用工单位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组织本系统公安干警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十三、区司法局

1、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工作纳入劳教人员收监前体检项目。

2、配合卫生部门在劳教人员中开展艾滋病高危人群调查,落实防治措施;承担对劳教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艾滋病病毒抗体强制筛查工作。

3、组织劳教系统管教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十四、区工商分局

1、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2、配合有关部门在娱乐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防治艾滋病安全套社会营销规划,推动社会营销机制的建立。

十五、区药监分局

1、参与组织开展血液和血液生物制品专项治理。

2、参与全区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和输血器及其卫生用品使用监管工作。

3、负责生产、经营、使用预防和治疗艾滋病药品、诊断试剂和预防用安全套等的质量监管。

4、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依照有关政策,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范围。

2、对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感染者,帮助实现就业。

3、配合卫生部门在城镇职工和进城农民工中进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4、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七、区交通局

1、在车站、站台及交通工具上设立艾滋病宣传栏,张贴宣传画。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区旅游局

1、负责对宾馆、饭店和旅游服务行业的服务人员进行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卫生等部门推广使用安全套。

2、负责旅游人员的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

3、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九、区广播电视中心

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广泛、持久地宣传艾滋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报道防治工作情况;免费播放艾滋病防治专题节目及公益广告;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区城管大队

1、负责在车站、站台、村口、集贸市场、繁华路段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设立艾滋病宣传栏,张贴宣传画。

2、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积极为艾滋病宣传提供宣传场所及其他便利条件。

4、配合卫生部门对艾滋病流行高危人群和场所进行调查,落实防治措施。

5、配合卫生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场所进行流行病调查、监测检验工作。

6、落实防治宣传措施以及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

7、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一、区红十字会

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动员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积极开展对青少年、妇女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开展的救助工作,积极引进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

二十二、各街道、乡镇政府

1、按照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研究制定并落实本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规划、计划。

2、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职责,建立政府主导、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3、做好艾滋病农村社区防治工作,积极探索在本地区开展艾滋病防治的机制或模式。

4、对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必要的生产资料,支持其开展生产自救;对返乡接受预防和治疗服务的艾滋病感染者帮助实现就业,对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进行帮扶。

5、对经输血感染的艾滋病患者,建立专项救助基金,实行定向救助。

6、按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规定标准安排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7、及时向区卫生防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报本地区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进展、重大问题和解决办法。

8、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三、区卫生局

1、会同区发改委、科委、财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全区艾滋病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抽调专门力量承担艾滋病防治的日常工作。

2、在全区各医疗机构设立免费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提供咨询和转介服务。

3、对孕妇实行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和咨询,对抗体阳性者实施阻断母婴传播措施,做好孕产妇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工作。

4、加强血液检测,确保临床用血的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到100%;组织开展血液和血液制品专项治理,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在全区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和输血器,积极推广使用自毁型注射器;加强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及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艾滋病疫情主动监测工作;对监管场所的吸毒、卖淫、嫖娼人员和性病患者全部实施检测;做好疫情调查、分析和报告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布艾滋病疫情;做好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建档、随访工作。

6、负责艾滋病专业机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和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防治、宣传及管理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7、组织艾滋病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治疗和关怀服务。组织实施危险行为干预措施,在娱乐场所推广100%安全套使用项目。

8、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外来技术、资金支持。

9、为政府各部门、社会团体和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组织捐助,解决艾滋病患者及家属(孤儿、孤老)的生活、学习等问题。

二十四、燕山文卫分局

负责燕山地区艾滋病防治日常工作的开展,完成辖区内艾滋病管理、艾滋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随访、咨询转介服务、科研调查和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完整的向区卫生局提供相应的报表和数据库。

二十五、区建设委员会

1、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建筑业农民工教育培训内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建筑业农民工防治艾滋病宣传材料的发放工作。

2、建筑业农民工集中输入地区,要督促企业结合技能、安全等培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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