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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 卫生防病工作的通知
京房卫防妇字[2007]52号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局防保妇幼科   日期:2007-12-27

    燕山文卫分局,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我区“元旦”、“春节”期间卫生防病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确保全区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我区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卫生防病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卫生防病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感,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各项防病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医疗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流感、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密切注意疫情动态,对集中发病疫情要及时上报、及时排查。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确保人员、车辆、物资、急救药品四到位。加强辖区重点精神病人的随访,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波动期病人,及时与区精保院联系(值班电话:69301256),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
各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和120分中心要做好应对全区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三、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所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保障组,严格按照市、区工作要求,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中小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点)、民俗村(户)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排除隐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节日卫生安全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四、区疾控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卫生防病保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市、区工作要求,及时搜集全市及周边地区的疫情动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预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物资、车辆三到位,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能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协助卫生监督所完成食品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检测;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五、区精神卫生保健院要加强精神病人管理,停止重点住院病人的出试、出院,杜绝病人自伤、外逃等意外事件发生。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病人收治和送医、送药工作,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六、各单位要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电话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单位一把手外出向局长请假。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值班室,电话:89356807。
    七、凡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报告不及时而导致传染病爆发流行或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区卫生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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