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 为加快做好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和平时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基层应急防灾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做好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工作的意见》(房政发[2007]20号)文件精神,各行政村、社区都要建立民防应急救援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建目的和意义 民防应急救援队担负防灾救援任务的群众组织,是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骨干力量,是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民防应急救援队,是针对国内国际形势,加强军事斗争应急准备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阎村的迫切需要。民防应急救援队作为基层应急救援队,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救援方面将担负抢险救灾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越来越多,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行政村、社区都要成立自己的应急救援队,而且要经过专业训练,定期进行演练,有备无患,一旦有事,拉得出来、用得上,使之能够在抢险救灾中发挥作用,以减少国家和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指导思想、组建原则和方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民防应急救援能力为重点,从军事斗争准备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出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综合保障能力,促进和谐阎村建设。 (二)组建原则。各行政村、社区民防应急救援队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进行组建。 (三)组建方法。各行政村、社区要组建民防志愿者服务队10至20人,人员可由村(居)委会成员、党(团)员、民兵、社区保安等志愿者组成。 民兵应急救援队队员应由那些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勇于奉献、身体健康的人员组成,年龄在18–45岁之间,并有一定业务技术专长。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职责 (一)主要任务:战时承担人民防空任务,平时承担对本地区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任务。 (二)工作职责:制定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和年度训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各类公共突发灾害专业技术训练和演练;遂行和协助有关部门参加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并消除事故后果任务。 四、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社区应加强对民防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领导。组建工作务必于2007年11月25日前完成,并将组建情况及救援队人员名单上报阎村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附:成立乡镇民防应急救援队报名人员一览表
阎村镇人民政府 200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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