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山区《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为指导,为实施全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服务。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务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教育 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镇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在全镇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法治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强化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二)深入开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 加强执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司法权威的宣传教育,强化司法机关依法办事的意识,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深入开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 结合我镇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经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有关村民委员会组织、选举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村民参与村政事务管理的能力,保障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深入开展法治实践和依法治理活动 开展法治镇村的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按照《房山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2003–2007)》的要求,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房山区2005–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政府部门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运行。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以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各基层单位,通过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促进全镇各单位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单位依法司法、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水平;坚持开展“送法下乡”等经常性、服务性及有针对性的基层普法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资料、法律信息、法律文艺、法律服务真正送到农村、学校、企业和基层单位,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促进和谐乡村的建设。 三、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 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党校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务员要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同时,全面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究的观念。坚持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工作,把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以提高法治素养和守法行为的养成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学习 通过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注重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三)以提高学法用法自觉性为重点,加强流动人口法制教育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谁留住谁负责”的原则,以“三地”为重点,扩大流动人口法制教育覆盖面。一是以施工地为重点,强化承建制用工单位履行法制教育的职责,将职业技术劳动纪律等各种培训与法律法规培训相结合;二是以经商地为重点,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在管理服务中开展经常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三是以居住地为重点,强化各,挥供服务中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各村委会的责任,建立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散居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农村法制教育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不断增强村民自治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加大对农村普法资金投入,通过电影普法、文艺普法、法律咨询、法律集市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农村普法效果。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村“两委”成员法制教育轮训工作,定期举办村民法制讲座,及时宣传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基本法律法规。 四、工作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1、2006年为启动阶段,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长为副组长,各部门参加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普法方案,健全各项措施,落实普法宣传员,按居住片分组落实负责人,党员宣传骨干包户,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2007年到2009年为实施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镇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创新,不断改进,树立典型,推广普法经验。 3、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镇普法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村、本单位进行自检,向普法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保障措施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重点对象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逐步形成工作检查监督与社会调查相结合的科学考核评估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年度检查评估与五年总结验收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优工作。 2、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发挥一切具有宣传教育职能的部门优势,占领一切可以占领的宣传阵地,开展社会法制宣传,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我镇主要路段和公共场所,设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设施,运用文字、图片、录像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学校设施,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加强文艺阵地建设,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作品,宣传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服务阵地建设,鼓励和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设立法律咨询点,为公民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3、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镇机关选派各职能科室人员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综合素质能力,负责全镇的法制教育宣传、培训工作;各村、各单位要选派3–5名法制教育积极分子担任法制教育宣传员,负责本地区的法制教育工作;每个村民小组和企业班组设置1–2名法制教育讲解员,负责村民小组或企业班组的法制教育工作。另外,镇班子成员分别确定自己的联系村,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同时,根据本镇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不断探索法制宣传的新路,使普法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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