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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坊镇人民政府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张政发[2007]41号      日期:2007-09-27

    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决定“在8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一行动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会议强调,要在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把中国的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我镇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精神,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认识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是维护政府形象,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为更好的落实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根据9月1日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会精神,结合镇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确定目标,明确任务

    (一)整治目标:

    1、农产品整治。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2、加工食品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与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流通领域食品整治。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4、餐饮消费整治。建立和完善中小餐饮业监管档案,严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5、药品整治。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6、猪肉整治。全年动物检疫率、上市动物产品检疫率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到国家标准。

    7、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

    (二)整治任务:

    做好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等8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这些任务首先都要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来开展。重点产品,是指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其他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企业,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二、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并把食品安全这一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科室以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坊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三、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一是服从和配合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成立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强化监管职能和领导措施,认真落实全区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构筑农村食品安全体系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村委会的日常工作之中,各村支部书记对本辖区内的食品经营企业负有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三是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扎实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按照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从消除食品源头污染和建立农产品种养安全屏障入手,多措并举,密切配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四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组织人员在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大规模的餐饮安全大检查。通过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遏制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现象孳生和蔓延。

    五是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违禁药物滥用行为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2、加强餐饮消费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民俗户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管,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4、配合药品监督部门,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规范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监督抽验。

    5、加强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防爆电器、农业生产资料等13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

    6、探索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理顺。

    四、预防为主,宣传到位

    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我镇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入户宣传等形式,在节庆日、纪念日、宣传周(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努力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镇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9月20日)。召开全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整治行动。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定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落实整治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9月21日—12月15日)。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0月25日前各单位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阶段整治工作小结;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目标和任务定期组织专项自查,并对照整治工作目标,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总结阶段(12月15日—12月2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在12月10日前上报总结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结合村域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二)加大检查力度,落实辖区责任,确保整治实效。农业、卫生、派出所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鼓励群众参与。村级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逐级上报,注意打防结合,维护地区和谐稳定。

    整治期间,镇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和有关单位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附:张坊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张坊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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