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景点、景区:
为更好地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迎接2008年奥运会,并以奥运为契机,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集中宣传展示先进女职工的显著业绩,激发旅游系统广大女职工的创造活力,推动奥运盛会的成功举办,促进我镇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按照北京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及北京市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旅游系统开展“巾帼建功迎奥运”主题活动》通知的精神,张坊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巾帼建功迎奥运”主题活动,并推荐“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侯选单位和个人参加北京市有全国旅游系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创巾帼文明岗 优质服务迎奥运
处处树张坊形象 人人是张坊品牌
二、活动宗旨
旅游系统“巾帼建功迎奥运”主题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建功新时代、奉献大旅游、服务新奥运、树张坊形象、创张坊旅游服务品牌为宗旨,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技术比武、文明礼仪、岗位培训、观摩交流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激发旅游系统广大女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展示旅游业女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优质的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文明的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
在广大女职工中,进一步传播奥运知识,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传播“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奥运理念,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争创的热情。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持续开展技术比武、文明礼仪、岗位培训、观摩交流、挂牌命名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共创文明、共迎奥运的社会氛围。
四、评选工作
2008年年初,市、区旅游局将对各单位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进行检查评估,并推荐一批组织得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巾帼文明岗”创建单位,“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参加全国旅游系统的评选。
(一)全国旅游系统“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基层班组集体)
1、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或分管,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和目标,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2、立足创建。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岗位成才和岗位建功,班组内部管理规范,目标责任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3、优质服务。班组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屡次受到客人好评。
4、示范性强。应当是女职工占50%以上的成建制班组,班组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班组集体在树立旅游业良好形象,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功能等方面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
(二)、全国旅游系统“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个人)。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业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推动旅游业发展、服务新农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业绩突出。发扬“四有”、“四自”精神,识大体,顾大局,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服务技能和业务能力突出,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和贡献。
3、作风优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具有文明的服务礼仪,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是一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引导广大女职工实践奥运理念,人人争先创优,弘扬行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活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进活动有效开展。
(二)评选工作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评选质量;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履行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三)请于2007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报送镇旅游办公室,主要事迹一栏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61339715
附件1:全国旅游系统“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附件2:全国旅游系统“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200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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