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现将房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006]06号,《关于做好主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防汛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出现的极端天气要引起高度重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做到万无一失。附件:《关于做好主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周口店镇人民政府200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