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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潞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担任普法宣传员工作的意见
西潞办发【2007】68号   西潞街道办事处   日期:2007-12-03

    为全面贯彻落实 “五五”普法规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农村法律知识的普及性宣传力度。结合西潞地区实际,现将2006、2007届21名大学生“村官”聘为“西潞地区法制宣传员”。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的重要意义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是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才支持工程的重要内容,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作为的青年骨干,为农村干部队伍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把这些充满朝气的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来,在农村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普法队伍,对于弥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短缺问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法治化管理水平,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和谐西潞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聘用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大学生“村官”成为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骨干,学法用法的带头人,成为村、社区干部的法律顾问。
    三、工作机制 
    大学生“村官” 法制宣传员在西潞工委、办事处及所以村、社区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司法所的业务指导。
    四、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在村、所在社区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负责日常普法的具体实施。
    (二)协助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协助村、社区领导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负责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四)协助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推进村民自治。协助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和协助领导干部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在工作中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确保工作依法进行。
    (六)负责了解村情民意,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定期向司法所报送。
    (七)负责普法、奥运法律知识宣传的文字影像收集和归档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典型材料的编写和信息上报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 管理指导
    l、大学生“村官”担任“西潞法制宣传员”的期限与其服务期限相同,任期三年。
    2、法制宣传员在西潞工委和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司法所的业务指导。
    (二) 培训学习
    1、法制宣传员应积极参加西潞工委、办事处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并将参加培训情况予以登记,西潞街道每季度将组织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2、鼓励法制宣传员自学,西潞工委、办事处、司法所将积极为法制宣传员提供学习辅导材料,对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帮助。
    六、组织保障
    (一)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
    (二)基层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摸索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模式。
    (三)司法所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另外还要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参加各种普法活动创造条件,对大学生“村官”组织的普法活动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
    (四)积极为大学生“村官”提供服务,使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进入角色,帮助解决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使大学生“村官”能够处理好普法与其它工作的关系,做到普法工作和其他工作两不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个人能力的提高,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大学生“村官”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他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创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良好的舆论环境。
    


                                     西潞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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