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村、企业、相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房政办发[2007]108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西潞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