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经西潞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房政发[2007]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潞街道办事处 二○○七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