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口因素是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因素,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决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实施优先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房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期限为2006年—2010年。
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实绩: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年出生率保持在7‰以下,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1‰以下,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6%以上,各项奖励政策全部落实。全区人口再生产已经实现了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
(一)各级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幅增强
“大人口”观念已成为全区各级领导的共识,全社会越来越关注人口问题。区委、区政府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把人口问题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同步决策,统一规划,协调运作,全面推进。在研究审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各项事业时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全区经济分析会上同时分析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区政府折子工程,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培训计划。区委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全区创建“五好党委”、“五好党支部”及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并把计生目标管理列入区政府督察事项和乡镇社会经济工作考核内容,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区人大对《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区委书记聂玉藻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乡镇主要领导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人口计生工作座谈会,区委常委会和区长办公会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基本形成
“十五”时期,积极探索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区委坚持每年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坚持年初签订责任书与年底做好履职报告相结合,保证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区乡两级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在制定政策和改革措施时向计生家庭倾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已基本形成。尤其是2004年实现计生委更名为人口计生委后,拓展了职能,增加了经费投入,有力地促进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到2005年底,我区顺利通过了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考核评估验收,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基本实现。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顺利推进
认真贯彻“一法三规”和《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制定了我区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实施意见,下发了《房山区关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实行责任追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文件。推行计划生育全程办事代理制,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采取将奖励兑现列入考核内容、加大检查力度等措施,使四项奖励政策基本得到落实。积极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830名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全部领到了奖励扶助金。大力进行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加强民主管理,不断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使依法生育逐渐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四)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明显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宣传理念、拓宽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强部门配合,整合宣传资源,经常性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普遍性宣传和个性化宣传相结合,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男性健康教育。建立了计划生育特约通讯员、计划生育宣讲团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宣传队三支宣传队伍,保证宣传工作的经常性、广泛性。策划创作了一批宣传精品,兴建了人口文化院、婚育文化街,制作宣传广告牌和宣传展板,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通过新闻宣传、宣传品入户、面对面宣讲、知识竞赛、主题教育、环境熏陶等形式,提高了人口计生知识知晓率,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新型生育文化深入人心。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初具规模
以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区为目标,以争创北京市示范村、示范社区为平台,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一是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和保健意识。为21个乡镇购置了宣传服务车,区技术服务“大篷车”长年下乡入村,为育龄群众开展生殖健康技术、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综合服务。深化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形成了避孕药具供应以组织发放为主和免费自取为辅的服务网络,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积极开展提高人口素质工作,区人口计生委会同区卫生局、教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房山区提高人口素质推进计划》,将提高人口素质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积极实施“三结合”帮扶计划,将帮扶计划生育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列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采取区乡村三级帮扶办法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增收致富。“十五”期间,共使用贴息贷款2000多万元,帮助1104户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取得了近300万元经济效益。各乡镇村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对计划生育家庭在养老、上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惠。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做到了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同考核。针对河北省涿州婚嫁到我区的人员多、计划生育政策存在差异、计生工作管理存在矛盾等问题,创造性地开展了系列联谊互助活动,双方签订了《互助协议书》,围绕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了多次协助互帮活动,探索出省际间人口计生管理新模式。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在全区范围内完成了《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网络版》推广工作,实现了报表、信息网上传输。创建了房山区人口网,区域内实行资源共享,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区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人口出生、婚姻登记、迁移和流动人口信息的沟通、采集与整理工作,增强了数据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提高了全区人口信息数据的统计质量。
(七)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坚持每年培训计生干部,从人员结构、干部自身素质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对区计生委机关干部,每年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区乡两级计生干部积极参加市计生委干部培训班和研讨班,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对基层计生干部除每年集中培训一次外,还采取每月一次的例会进行学习培训,以会代训,使计生干部都能掌握计生政策法规、工作原则与方针等基本知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村专干,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每一名专干都经过系统学习和考核后方能上岗。经过几年的努力,干部队伍稳定,年龄、文化水平结构不断改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十一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未来五年我区人口发展环境
我区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全区经济发展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保持了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物质基础。按照《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我区被确定为首都城市发展新区,重点建设三大基地,加快发展五大产业,发展思路为产业向园区集中、资源向优势行业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由于经济结构调整而引发的人口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人口问题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作用愈发突出。
(二)人口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1、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现行生育政策和群众的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在行政手段弱化和利益导向政策滞后的情况下,任何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任何政策偏差和工作失误及外部环境的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水平的回升。
2、原有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不适应新的形势。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工作方式,已不适应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要素流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
3、部分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减弱,对解决数量以外的人口素质、人口结构问题缺乏思想准备。
4、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5、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缺乏长效保障机制。
6、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有待加强。常住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人口结构更加复杂,其中日益增加的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给管理和服务工作带来较大难度。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局面尚未形成,没有完全落实现居住地管理办法,存在管理和服务缺位现象。
7、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有待提高。受文化程度、传统思想和生活习惯的影响,我区大部分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知识不足,生殖健康处于亚健康状态,缺乏科学的优生优育知识。
三、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理念”,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核心,以加快新机制建设为动机,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实施优质服务。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以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可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坚持统筹发展原则。正确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社会、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3、坚持素质提升原则。实施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加大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的投入,把人口压力变成人口动力。
4、坚持功能导向原则。作为首都城市发展新区,我区是承接中心区产业与人口疏散的重要区域,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要处理好控制人口规模和调整人口结构的关系,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5、坚持创新原则。树立大人口的观念,增强忧患意识,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机制创新步伐,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逐步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应对和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根据我区“十五”期间人口发展态势和我区新的功能定位所带来的人口问题,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目标为:
到2008年末,人口总量控制在95万,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2‰。
201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00 万,户籍人口80万,流动人口20万,年人口出生控制在6500人。人口结构基本趋于合理,人口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深入推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进一步开展,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生人口素质大幅度提高,婴儿死亡率明显降低。广泛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接受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成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020年,区总人口控制在120 万人以内,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技术服务网络得到巩固,人口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大都市水平。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家庭保障制度全面建立,人口得到全面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工作
人口战略研究是职能拓展的重要标志和综合协调解决人口问题的依据。在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我区被确定为首都发展新区,成为承接中心区产业与人口疏散的重要区域,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城市化建设、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人口结构、人口素质等许多方面都需要统筹规划。结合我区的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地开展人口战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人口数据和依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务实高效、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探索建立社会化、公益化、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机制,努力构建“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持久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努力形成整个社会都来关爱女孩、关心妇女的舆论氛围,逐步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
(三)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以生殖保健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快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继续加强“计卫联手”,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装备和服务水平,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积极开展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知识教育,积极开展遗传性疾病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健全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网络,建立并规范乡镇计划生育药具库房,完善药具物流配送机制,规范调拨管理,优化配送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构建符合现代人群需求的避孕药具发放新格局。
(四)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
建立并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制度和改革措施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以资金、技术、政策倾斜和优惠,使计生户得到实惠,形成对计生家庭全方位、多层次的优惠环境。继续实施计生帮贫致富“幸福工程”,区、乡、村三级对计生户给予资金和技术、场地的支持,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脱贫致富,并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帮扶制度,帮助下岗、失业等弱势群体中的计划生育家庭摆脱贫困,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确保奖励兑现到符合奖励扶助制度的计划生育家庭,建立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相互街接、相互制约的管理运行机制。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益
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属地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信息互通。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持证率达到95%以上,验证率达到95%以上,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宣传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三种责任书签订率达到95%,在京生育率为82%,对符合免费条件的全部免费。
(六)逐步建立适应综合改革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新机制
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运行机制。以机制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建成以下工作机制:一是构建以齐抓共管为目标的“计生牵头、部门合作、单位负责、依法管理”的综合治理机制;二是构建以加强人口问题研究为主的人口战略研究机制;三是构建以满足群众需求为核心的优质服务运行机制;四是构建以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五是构建以推动科学决策、考核评估为目标的决策考核机制;六是构建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保证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七)全面提高人口和计生信息化水平
坚持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利用各级政府的网络资源,构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网机制,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加强基层统计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推广使用北京市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四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达到育龄妇女信息交流与共享的目标。建立人口出生监测系统,加强对出生人口的管理。提高流动人口的建卡率和入机率。建立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化,办公自动化,不断提高计生系统干部信息化知识水平和操作运用能力,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为指导工作,搞好服务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继续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经过多年努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两个转变”已基本实现。但是,仍然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和体制上的障碍。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牢固树立五种意识:一是机遇意识。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我们赢得了工作的战略主动权,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机遇不常有,如果不能抓住机遇,科学决策,开拓进取,有所作为,化机遇为优势,就会错失发展良机,甚至丧失来之不易的主动权,再次陷入被动局面。二是忧患意识。现阶段的首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水平的反弹,如果错误判断形势,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三是法治意识。要严格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树立诚信政府、法治政府,诚信计生、法治计生的良好形象。四是服务意识。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我们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五是创新意识。必须与时俱进,以改革为动力,在发展中不断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使我们的事业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在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四个不动摇:一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继续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继续将人口发展问题摆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抓战略指导,抓工作部署,抓督促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备案制度,把领导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纳入政绩考核、离任审计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三是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在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保持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四是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要加快新机制建设,力争在2008年前在我区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二)持续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在工作思路上,要以综合治理为核心,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调、各方配合、优势互补、各负其责。在工作方法上,要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教育等多种措施并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健全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公安、工商、教委、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全区形成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格局。
(三)切实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坚决贯彻执行“一法三规”和《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切实加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规范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行为,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完善行政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努力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坚决执行《行政许可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坚决制止违法生育,严格“二孩”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奖励扶助制度的条件认定享受奖励的人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统一。
(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区、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加强计生机构领导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其次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准入机制和绩效挂钩、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在村专干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第三要加强人员培训,大力开展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大技术人员进修力度,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建设和谐机关活动,靠终身学习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修养、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业务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第四要积极探索村级专干养老保障制度,解决村专干的后顾之忧,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五要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发挥“五老”等会员的作用,建好会员队伍,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保证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到位,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进一步加大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要切实予以保证。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北京市标准逐年提高,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技术服务经费、《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费、各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及时到位。保证流动人口计生经费足额到位。要把资金投放的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服务网络、增强技术服务和科学管理能力等方面。加强对计生经费的监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定期对计生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强化管理,确保计生经费合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