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党委: 经区委研究决定: 李 军同志任长阳镇党委书记; 齐文东同志任长阳镇党委副书记; 高海军同志任张坊镇党委书记; 慈建民同志任张坊镇党委副书记; 任正会同志任区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办公室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