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做好200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和乡镇科技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科技工作总结:
按照《房山区乡镇科技工作考核办法》(房科领[2002]01号),请各乡镇做出2006年度科技工作书面总结,并参照“科技工作考核评分方案”(见附件1)自行评分。书面总结和自行评分结果请于2006年11月20日前报送区科委科技管理科。区科委届时将组织乡镇科技工作汇报和交流。
二、科技计划项目总结、评议和验收:
第一,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2006年11月20日前报送《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书》(见附件2)、《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见附件3)。
第二,科技计划项目评议和验收工作。范围是2006年底到期的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评议工作分级进行:市级项目由市科委组织,区级项目由区科委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06年11月20日前将评议、验收材料报送区科委科技管理科。
项目评议、验收请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
2、《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书》
3、计划项目实施技术、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应说明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运用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达到的生产规模、完成经济指标及社会效益情况、引进人才情况);
4、本单位财务部门出据的效益证明(加盖财务章);
5、国税局、地税局出据的纳税证明;
6、银行、信用社出据的信用等级或还贷能力证明;
7、用户证明;
8、评议验收证书(见附件4、5)。
详情请登陆房山信息网(http://www. bjfsh.gov.cn),在首页“通知、通告栏”中进行相关材料及表格下载。
联 系 人:王 勇 王文伟 许贺华
联系电话:89350224
传 真:89364790
办公地点:区政府楼224室
E-mail:fshkw@126.com
附件:
1、科技工作考核评分方案
2、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书
3、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
4、成果评议证书
5、推广验收证书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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