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反映房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丰硕成果,推荐房山丰富的旅游资源,充分展示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的风貌,讴歌房山“新三农”,特举办以“抒美丽乡村、展龙乡风采”为主题的“写房山、照房山”文艺创作活动。 此次活动由区农委、区旅游局、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区文联主办;房山作家协会、房山摄影家协会承办。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文艺工作者及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征稿对象 从事文学、摄影创作的文学家、艺术家和文艺爱好者。 二、作品内容及要求 作品要力求展示房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反映都市农业发展变化,描绘新时期房山“三农”工作者和农民朋友的风采;展示房山特色旅游景区、景点、农业观光园区、民俗旅游户。 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楹联均可,字数不限。要求必须是本年内杀青的作品,内容积极健康,不抄袭。简要说明创作思路,表现主题;注明创作者姓名、职业以及地址、邮编、电话等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房山区作家协会(区府大楼1123房间) 联 系 人:徐成凤 电话:89350418、89350431 邮 编:102488 摄影作品:黑白、彩色照片、反转片、数码照片均可。要求在房山境内拍摄的作品,规格为7–10英寸;数码作品不低于600dpi。简要说明创作思路,表现主题;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以及创作者姓名、职业以及 地址、邮编、电话等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房山区文化馆美术摄影部(房山城内东大街42号) 联 系 人:刘强 电话:89324705 邮 编:102400 三、截稿时间 2008年10月31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四、评奖办法 1、本次活动各类作品由组委会组成专门评审会评审。 2、奖项设置:每类作品各设一等奖3篇(幅),二等奖6篇(幅),三等奖9篇(幅),优秀奖20篇(幅),入选100篇(幅)。设置一定的奖励,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设专集收录,并在适当时机进行展播。 五、特别声明 1、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回,请自留文学作品底稿和摄影作品原件。 2、所有作品著作权为创作者所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入选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及宣传权,并不再支付稿酬。 3、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大会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主题文艺创作活动组委会 2008年5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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