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区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京财采购[2008]1228号)转发给你们,以此作为编制2009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中已经确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预算,部门预算尚未确定的项目不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