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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行政处罚依据、种类、程序
公安消防支队      日期:2006-08-18

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行政处罚依据、种类及程序

 

  一、消防行政处罚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

  2、部委规章:《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3、北京市地方规章:《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室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消防行政处罚种类

  消防行政处罚有五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财务和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五)拘留。

  三、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简易程序

  1、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消防行政管理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2、适用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二)一般程序

  1、对违法事实比较复杂,情节比较严重,需要调查取证或可能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案件,应适用一般程序。

  2、一般程序处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立案;

  (2)调查取证;

  (3)告知当事人权利;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送达当事人;

  (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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