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审批6项
1、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 生产、经营丧葬用品
4、 建立公益性公墓
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 设置养老服务机构
二、 核准5项
1、 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
2、 婚姻登记
3、 收养登记
4、 变更民族成份
5、 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许可证和使用清真标志牌、许可证
三、 审核2项
1、 退伍义务兵按政策农转非、外地义务兵退伍进京安置
2、村民委员会的成立、撤消、范围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