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8项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
3、扩建、改建、新建、废除水利工程
4、河道砂石开采许可
5、取水许可
6、在水利工程保护管理范围内进行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7、向区管河道、水库排污
8、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及替代工程建设方案
二、核准1项
1、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