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其中,按规定缴费年限最少得15年。但因工作或个人原因到岁数时缴费年限不够、不能按月领养老金怎么办?遇到此问题的职工不用再发愁了。市劳动保障局日前表示,2008年出台了超龄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政策,从而让更多的参保人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据了解,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但有不少市民由于工作变动,或者灵活就业者等自己缴费的个人原因,耽误了缴费时间,到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岁数时,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被视作“超龄人员”,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针对上述情况,市劳动保障部门又出台了新政策,允许“超龄人员”延期缴费。即达到退休年龄时,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自愿申请继续缴费,补齐年限后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延期缴费达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缴费年限的,则可以将所剩的年限保费一次性补齐,然后开始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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