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目录» 房山区水务局  
房山区水务局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法规文件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全程办事代理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
法规文件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2年6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全程办事代理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
服务 情况反映 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全程办事代理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
法规文件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1993年6月11日 国务院令第119号发布,1993年9月1日施行) 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全程办事代理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
职能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简介 网络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办公室提出,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办公室
职能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领导简介 网络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办公室提出,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办公室
职能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职能 网络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办公室提出,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办公室
法规文件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全程办事代理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
法规文件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全程办事代理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
职能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职能科室职责 网络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办公室提出,报主管领导审核。 办公室
职能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直属单位职责 网络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办公室提出,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办公室
许可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许可 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供排水管理科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和供排水管理科
许可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供排水管理科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和供排水管理科
服务 复函及证明 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全程办事代理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
服务 水利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全程办事代理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
许可 防洪工程设施设计方案核准 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防汛抗旱办公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和防汛抗旱办公室
许可 防洪工程设施竣工验收 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防汛抗旱办公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和防汛抗旱办公室
许可 审查批准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防汛抗旱办公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和防汛抗旱办公室
法规文件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2005年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全程办事代理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
许可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 防汛抗旱办公室提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室和防汛抗旱办公室
共59条新闻,分3页,当前第1页  最前页上一页下一页最后页
关于我们 | 隐私保护 | 添加收藏
Copyright 2007 Beijing Fang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房山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北京市房山区信息中心设计制作
京ICP备05007183号
webmaster@bjf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