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属各公司: 经2005年11月15日市政府第98次市长办公会议批准,市民政局行文批复(京民划函〔2005〕340号),同意在我区良乡地区设立拱辰街道办事处和西潞街道办事处两个街道办事处,良乡地区办事处(镇)剩余地区维持原建制不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拱辰街道办事处 拱辰街道办事处在良乡地区北部,办公地点设在良乡中路39号。实际行政管辖范围为:南至长虹路与良乡地区办事处(镇)为界;东至长于路与长阳镇为界;北至良乡机场北侧与青龙湖镇为界;西至良乡西潞大街与西潞街道办事处为界。 二、设置西潞街道办事处 西潞街道办事处在良乡地区西北部,办公地点设在月华南大街18号(原北京君利四方商贸综合楼)。行政管辖范围为:南至长虹路与良乡地区办事处(镇)接壤;东至西潞大街与拱辰街道办事处接壤;北至安庄村村西与青龙湖镇接壤;西至东阎村村西与阎村镇接壤。 三、保留良乡地区办事处(镇) 良乡地区办事处(镇)在良乡地区南部,办公地点由良乡中路39号迁至原官道镇政府办公地址。行政管辖为:南至张谢村村南与窦店镇接壤;东至梨村村东与长阳镇接壤;北至长虹路与拱辰街道办事处接壤;西至刘丈村村西与阎村镇接壤。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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