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金同志任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任正会同志任区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倪旺同志任区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进堂同志任区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英同志任区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勇勇同志任燕山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付建军同志任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会生同志任星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淑霞同志任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玉增同志任星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秀琴同志任星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隗和路同志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正处级); 李曼玲同志区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慈建民同志琉璃河地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齐文东同志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玉林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守金同志燕山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仲伟华同志燕山办事处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建华同志星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郝伟莉同志燕山成教中心主任职务; 张希魁、孙宝军二同志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张德、闫颖二同志星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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