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2008年2月28日北京市房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董瑞臣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孔庆远同志为区林业局局长。 免去高维魁同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顾金锁同志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