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晋合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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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政发〔2008〕7号 日期:2008-03-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晋合荣同志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焦迎彦同志任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立钦同志任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玉祥同志任区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仉立民同志任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祖春荣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晏利平同志任区人事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东喜同志任区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爱军同志任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凤月同志任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继承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书会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万士芸同志任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志明同志区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援朝同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付春光、钱新宇二同志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玉林同志区林业局副局长、区绿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蔺金同志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代丽霞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马升豹同志区人事局副局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李增蕊同志区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殷忠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陆大勇同志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桂清同志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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