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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房政办发〔2008〕44号      日期:2008-04-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已经六届区政府第35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试行)

 ·房政办发[2008]44号.doc
· 房山火炬手风采
· 关于房山信息网邮件系统升级事项的通知
·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紧急通知
· 房山区市政交通一卡通购卡、充值、退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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