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已经六届区政府第35次区长办公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