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房山区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削减机动车总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